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加强智慧科大项目管理,强化综合绩效评价,提升信息化建设质量,树立应用典范,同时鼓励表彰全校信息化工作人员在智慧科大建设中做出的显著贡献,现组织开展2025年智慧科大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立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智慧校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62 号),结合智慧科大工作实际,本次评选设置优秀项目奖项和先进个人两类奖项。
优秀项目不设名额上限,按照“择优评选”原则确定入选名单。通过评选的项目将授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智慧校园优秀项目”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先进个人本年度共评选 10 名。通过评选的人员将授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智慧校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福昕——智慧科大奖教金”,奖励标准为人民币 6000 元/人。
二、 评选范围
优秀项目:2023-2025年以来经智慧科大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立项且验收的智慧科大项目。
先进个人:在职在岗,于2023-2025年在智慧科大系统建设、运维推广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信息化工作人员。
三、 评选标准
1、优秀项目
优秀项目评选将从项目建设质量、应用成效和运维管理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
2、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评选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信息化素养、安全保密意识以及信息化工作成效等方面综合评价,具体标准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担当作为突出。热爱网络与信息化工作,在智慧科大建设、运维或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
(2)信息化素养高、安全意识强。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工作成效显著,并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网络安全保障、漏洞整改、系统年审等工作。
(3)协同配合能力强、服务意识好。 主动支持学校信息化建设,服务意识好,能积极配合推进标准建设、需求沟通、系统集成、数据共享等任务。
(4)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域有其他突出表现。
四、 评选程序
1、优秀项目
从2023年至2025年智慧校园已完成项目中遴选,无需申报。
2、先进个人
(1)由个人申报,申请人请填写《2025年中国科大智慧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二)。
(2)单位考察并推荐:各单位应对相关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签署推荐意见。
(3)报送材料: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申请表送至东区新科研楼3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申请表发送邮件至zhkd@ustc.edu.cn。
五、 评审表彰
智慧科大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组进行评议,对评议通过项目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福昕——智慧科大奖教金”。
联系人:杨老师63607526 yf6@ustc.edu.cn
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智慧校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2025年中国科大智慧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申请表》
智慧科大建设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智慧校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中国科大智慧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关于评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智慧校园优秀项目和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