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禁止利用校园网络制作、传播不良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23浏览次数:23

 
各院、系、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最近,网络信息中心发现有极个别用户利用个人主页/FTP空间,上传不良资料和信息,供校内外浏览和下载,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此,特重申如下:
     1.个人主页/FTP服务器staff.ustc.edu.cnhome.ustc.edu.cn
是学校提供给全校教工和学生用于建立个人主页和文件系统的网络资源,任何人不得利用个人主页/FTP服务器上载和发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
     2.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包括BBS和个人主页)制作、复制、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违反知识产权的软件、文件或数据;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网络信息中心将采取技术措施,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并报学校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网络使用的法令、法规和条例,严格按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用户行为规范行事,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和网络文化,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特此通知。
 
                                      网络信息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